政府信息公开

    1. 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2. 废止规范性文件

    1. 政府部门
    2. 乡镇
    1.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 专项规划
    3. 区域规划
    1. 事项
    2. 结果公示
    1. 事项
    2. 处罚决定
    1. 集中采购
    2. 政府集中采购
    1. 人事任免信息
    2. 公务员招录信息
    3. 公务员招考及录用结果信息
    1. 人大建议办理
    2. 政协提案办理
    1. 政府常务会议
    2. 其他会议
    1.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 民意征集
    1. 稳岗就业
    2. 养老服务
    3. 助企纾困和减税降费
    4. 乡村振兴
    5. 义务教育
    6. 食品安全
    7. 生态环境
    8. 涉农补贴
    9. 社会救助
    10. 安全生产
    11. 产品质量
    12. 医疗卫生
    13. 公共文化服务
    14. 招商引资
    15.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16. 重大建设项目
    17. 清单目录

    1. 2025年 第四期
    2. 2025年 第三期
    3. 2025年 第二期
    4. 2025年 第一期
    1. 2024年 第四期
    2. 2024年 第三期
    3. 2024年 第二期
    4. 2024年 第一期
    1. 2023年 第四期
    2. 2023年 第三期
    3. 2023年 第二期
    4. 2023年 第一期
    1. 2022年 第四期
    2. 2022年 第三期
    3. 2022年 第二期
    4. 2022年 第一期
    1. 2021年 第四期
    2. 2021年 第三期
    3. 2021年 第二期
    4. 2021年 第一期
    1. 2020年 第四期
    2. 2020年 第三期
    3. 2020年 第二期
    4. 2020年 第一期

杭锦后旗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0 11:08 来源:政务服务局 访问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杭锦后旗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杭锦后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jh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杭锦后旗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666930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健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通过杭锦后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各类信息共计72条。落实预决算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杭锦后旗统计局2021年度决算、2022年预算。二是加强改进政策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规范性文件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应解读、尽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从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进行规范。截止12月底,杭锦后旗统计局未有依申请公开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托政府网站、巴彦淖尔政务公开平台等,我单位加强各股室政府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工作,及时为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对政府网站、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的发布力度。严格按照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相关要求,选派专职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日常网站和平台的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参加全旗政务公开业务与平台发布信息有关要求培训,最大范围服务我旗人民群众,为群众办事省时省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增强行政管理工作透明度,加强对行政管理的监督和制约,规范服务程序,提高服务程序,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特成立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旗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部署,研究制定落实措施;研究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方案和有关制度;讨论提交涉及我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研究部署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发布、公开形式、审批权限、检查督导等事宜;研究讨论需要领导小组议定的其他事宜。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协调、监督全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负责日常联络、信息公开和存档等工作;负责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部分信息公开的时间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改进情况:(一)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政务公开工作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要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加大宣传力度,继续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局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政务公开工作,不仅仅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事情,还直接关系到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明确要求政务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还要注意随时更新。(三)拓宽公开渠道,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为确保工作有序,确保群众方便,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创新,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办事指南、明白卡、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公开传播和发布政务信息,让群众方便快捷的了解统计工作的政策和服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