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 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2. 废止规范性文件

    1. 政府部门
    2. 乡镇
    1.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 专项规划
    3. 区域规划
    1. 事项
    2. 结果公示
    1. 事项
    2. 处罚决定
    1. 集中采购
    2. 政府集中采购
    1. 人事任免信息
    2. 公务员招录信息
    3. 公务员招考及录用结果信息
    1. 人大建议办理
    2. 政协提案办理
    1. 政府常务会议
    2. 其他会议
    1.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 民意征集
    1. 稳岗就业
    2. 养老服务
    3. 助企纾困和减税降费
    4. 乡村振兴
    5. 义务教育
    6. 食品安全
    7. 生态环境
    8. 涉农补贴
    9. 社会救助
    10. 安全生产
    11. 产品质量
    12. 医疗卫生
    13. 公共文化服务
    14. 招商引资
    15.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16. 重大建设项目
    17. 清单目录

    1. 2025年 第四期
    2. 2025年 第三期
    3. 2025年 第二期
    4. 2025年 第一期
    1. 2024年 第四期
    2. 2024年 第三期
    3. 2024年 第二期
    4. 2024年 第一期
    1. 2023年 第四期
    2. 2023年 第三期
    3. 2023年 第二期
    4. 2023年 第一期
    1. 2022年 第四期
    2. 2022年 第三期
    3. 2022年 第二期
    4. 2022年 第一期
    1. 2021年 第四期
    2. 2021年 第三期
    3. 2021年 第二期
    4. 2021年 第一期
    1. 2020年 第四期
    2. 2020年 第三期
    3. 2020年 第二期
    4. 2020年 第一期

杭锦后旗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11:13 来源:政务服务局 访问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年度报告编制要求,由杭锦后旗司法局编制,并向全社会公开。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该报告在杭锦后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jhq.gov.cn/)上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锦后旗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锦后旗司法局局机关便民服务大厅;邮编:015400;电话:0478-6622939;电子邮箱:hhsf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始终坚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健全和完善司法行政工作,坚持求真务实,始终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做好全方位、多层次的普法宣传工作,提升群众法律意识,聚焦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重点工作,以多形式、多途径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市、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条例》,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把杭锦后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杭锦后旗三务公开监督服务大数据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按时发布信息,认真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我局相关信息数百条,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闭环管理机制。2021年,杭锦后旗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0件,未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机构信息、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人负责做好网站更新、信息发布等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的审核与管理,做好信息发布登记,确保信息发布准确、高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主要利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对涉及司法局工作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二是利用新媒体平台,公开工作动态。在政府官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转发杭锦后旗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实时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通过法在身边等形式,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用法,配合上级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努力营造我市良好舆论氛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
  杭锦后旗司法局全面落实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政务公开负责人,及时公开监督投诉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有人管、能落实、受监督。加强社会评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丰富。
  改进情况: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旗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工作要求,提高工作透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