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巴彦淖尔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25年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农牧局办发〔2025〕81号)文件要求,现将申报杭锦后旗202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条件
主要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且被培育为市级以上示范社的粮油生产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且被培育为市级以上示范场的粮油生产类家庭农场。2021—2024年享受过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的主体不在本次支持范围内。具体条件:
(一)经营规模适度。重点支持经营规模与资源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的中小型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涉及经营权出租、入股的,应参照《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在合同中准确标明相关承包地块代码。
(二)财务管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会计账簿齐全,财务核算和财务报表需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的要求,并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家庭农场规范使用“随手记”财务软件记账,收支、库存等记录完整规范。
(三)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制定完善符合实际的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依法落实一人一票制。家庭农场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亮码。
(四)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溯,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五)联农带农紧密。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有成员名册与成员账户的成员范围一致,实有成员数高于我旗平均水平;成员账户准确记录每个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比例不低于60%。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能够通过订单带动、吸纳就业、代耕代种、技术辅导等方式,与中小农户、脱贫人口(含监测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和帮扶关系。
(六)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二、支持内容
(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粮油作物生产能力。支持粮油生产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新农机装备,建设农机棚库、烘干仓储、分选包装等生产性设施,提升综合生产能力。支持粮油生产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商标,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
(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长产业链条。主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领办创办粮油等主要农产品加工企业。
三、支持数量、方式和标准
(一)支持数量。2025年杭锦后旗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家庭农场5个,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申报。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通过测产验收、专家评选、结果公示的方式,对完成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单产提升任务较好,联农带农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一次性奖励补助。对单个主体的奖补限额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超过10万元、家庭农场不超过3万元。已在当年获得单产提升相关项目支持和财政补贴的主体,原则上不再叠加奖补,防止人为“垒大户”。
四、申报时限
请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2025年7月28日前向旗农牧业经营服务中心提交申报资料。
农民专业合作社材料清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合作社章程及入社成员花名册;成员账户(明确成员出资、公积金份额、与本社交易量、返还盈余);财务管理制度;上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申报项目的决议;新农直报系统数据更新并提供截图;上年度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土地流转(出租、入股)合同复印件等。
家庭农场材料清单:认定证书复印件(三年到期的要通过审核);家庭农场管理制度;“一码通”我的农场截图和家庭农场信息截图;“随手记”首页个人中心“基本信息”截图;2024年经营利润查询明细;2024年总利润查询明细;2023—2024年流水账查询明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家庭农场经营情况(包括基本情况、资产情况、经营情况及成效)等。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孙瑞霞 电话:0478-6650132
董璐佳 电话:0478-6623770
杭锦后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5年7月24日